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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课堂30 | 羽绒服装产品标识常见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

2024-08-22

作者: 文/图:陈晓光 编辑:蔡泽慧

来源:

【概要描述】羽绒服装产品标识常见问题分析

服装产品使用说明是向消费者传递如何正确、安全使用该产品的信息工具。

我国服装使用说明应满足GB 5296.4-2012、GB 18401-2010、GB 31701-2015以及相关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

一、我国羽绒服装适用产品标准及特殊要求

1、国家标准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

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以羽绒为填充物生产的服装,门襟、袋盖、风帽、领子等小部位可采用其他填充物。不适用于羽绒和纤维共混填充、分层或分区使用纤维填充的服装。

2、行业标准FZ/T 73053-2015《针织羽绒服装》

适用于鉴定以针织面料为主要面料,以羽绒为主要填充物生产的各种羽绒服装的品质。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或身高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3、产品标准特殊要求:羽绒填充物应标注羽绒的种类、绒子含量和充绒量;绒子含量明示值不应低于50%。

二、羽绒服装产品的使用说明包括内容

产品名称、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纤维成分及含量、号型或规格、维护方法、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特殊要求(羽绒填充物应标注羽绒的种类、绒子含量和充绒量;绒子含量明示值不应低于50%),其中,三项信息必须标注在耐久性标签上,包括:纤维成分及含量、号型或规格、维护方法。另外,建议标注信息包括:产品质量等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三、羽绒服装产品的使用说明常见问题示例及分析

示例1:

不符合项说明:耐久性标签标注的号型不正确。

分析:耐久性标签必标项号型为M,未按GB/T 1335.2-2008要求标注。

 

示例2:

不符合项说明:耐久性标签上标注的号型不一致。

分析:耐久性标签必标项号型3XL为185/88A与规格中对应3XL号型为190/104A不一致。

 

示例3:

不符合项说明:耐久性标签未按GB/T 29862-2013的规定标注毛领/毛条的纤维成分及含量。

分析:耐久性标签必标项纤维成分及含量,毛领/毛条成分标注为环保毛,环保毛不属于规范的纤维名称。

 

示例4:

不符合项说明:吊牌与耐久性标签标注的绒子含量不一致。

分析:按GB/T 14272-2021产品标准规定,羽绒填充物应标注羽绒的种类、绒子含量和充绒量。吊牌上标注绒子含量85%,耐久性标签上标注绒子含量为90%,羽绒填充物绒子含量不一致,判定不符合。

 

示例5

不符合项说明:1.吊牌和耐久性标签中标注的号型不一致。

2.含绒量标注不规范,建议标注为“含绒量90%”。

分析:1.号型在耐久性标签上是必标项,吊牌上也标注号型,要与耐久性标签上保持一致。

2. 按GB/T 14272-2011产品标准规定,羽绒填充物应标注填充物名称、含绒量和充绒量。

不规范项说明:GB/T 14272-2021已于2022年04月01日正式实施,建议生产厂家尽快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

 

示例6:

不符合项说明:1.耐久性标签未按GB/T 14272-2011规定明确标注含绒量。

2.耐久性标签未按GB/T 8685-2008规定的图形符号表述维护方法。

3.吊牌与耐久性标签标注的产品标准不一致。

分析:1.按GB/T 14272-2011产品标准规定,羽绒填充物应标注填充物名称、含绒量和充绒量。

2.维护方法按GB 8685-1988已废止,需按GB/T 8685-2008规定标注。

3.使用说明要求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多处标注要保持一致。

 

示例7:

不符合项说明:吊牌和耐久性标签上标注的羽绒填充物含量不一致。

分析:按GB/T 14272-2011产品标准规定,羽绒填充物应标注填充物名称、含绒量和充绒量。吊牌上标注含绒量90%,耐久性标签上标注绒子含量为90%,羽绒填充物含量不一致,判定不符合。

不规范项说明:GB/T 14272-2021已于2022年04月01日正式实施,建议生产厂家尽快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

 

示例8:

不符合项说明:1.未标注羽绒填充物的羽绒种类,且绒子含量标注不规范,建议标注为“鸭绒(绒子含量90%)”;

2.标注的安全技术类别与产品类别不相符。

分析:1. 按GB/T 14272-2021产品标准规定,羽绒填充物应标注羽绒的种类、绒子含量和充绒量。

2.GB 18401-2010条款5.2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即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应符合B类或A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应符合C类或B类或A类。

吊牌上标注的安全技术类别GB 18401-2010 C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因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应符合B类或A类,所以安全技术类别与产品类别不相符。

 

示例9:

不符合项说明:1.吊牌和耐久性标签未正确标注产品号型。

2.吊牌与耐久性标签纤维成分标注不一致,且吊牌上“聚脂钎维”不是规范纤维属名。

3.吊牌与耐久性标签执行的产品标准标注不一致。

分析:1.未按GB/T 1335.2-2008要求标注号型。

2.纤维成分及含量为耐久性标签上的必标项,吊牌上可不标注,如标注要与耐久性标签上标注的一致。

3.使用说明要求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多处标注要保持一致。

 

示例10:

不符合项说明:耐久性标签标注的产品维护方法图形符号文字表述不正确。

分析:耐久性标签上悬挂晾干图形符合的文字描述为单独洗涤,所以判定不符合。

 

示例11:

不规范项说明:根据FZ/T 73053-2015,羽绒填充物质量考核按GB/T 14272的填充物质量要求规定执行,填充物应标注绒子含量。

分析:GB/T 14272-2021已于2022年4月1日实施,FZ/T 73053-2015标准更改了使用说明的要求,应标注“绒子含量”,请生产厂家尽快按照GB/T 14272-2021规定执行。

 

示例12:

不符合项说明:1. 吊牌和耐久性标签未正确标注产品号型。

2.耐久性标签未标注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且填充物的种类和绒子含量应表达为“白鸭绒(绒子含量90%)”。

3.未按GB/T 14272-2021规定标注产品的充绒量。

分析:1.未按GB/T 1335.2-2008要求标注号型。

2.按“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中条款6.6的要求,带有里料的产品应分别标明面料和里料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耐久性标签上未标注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所以判定不符合。

按GB/T 14272-2021的填充物质量要求规定标注绒子含量,耐久性标签上标注了填充物:90白鸭绒,未明确标注绒子含量90%。

3.按GB/T 14272-2021 羽绒服装产品标准规定,羽绒填充物应标注羽绒的种类、绒子含量和充绒量。未标注充绒量判定为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