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课堂18|如何规范标注纺织品的纤维含量?
求知君:纺织品种纤维含量判定不合格的依据是?
广纺君:判定依据为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如果下列款项之一存在,则判定为纤维含量标识不符合。
1. 没有提供纤维含量的耐久性标签;
2. 没有采用纤维的规范名称;
3. 没有标称各纤维的含量;
4. 标称纤维与实际不符;
5. 标称纤维含量超出规定范围;
6. 吊牌与耐久性标签标注纤维含量不一致。
求知君:哪些标注问题容易出错?
广纺君:以下是常见容易出错的例子。
例1:聚酯纤维70%(装饰除外)
问:聚酯纤维70%(装饰除外),含量不足100%是否正确?
答:不正确,所有含量应100%。
出现此错误有两种可能的情况:一是面料是聚酯纤维100%,错将100写成70;二是漏标其他纤维。
建议的标注如下:(总量必须100%)
聚酯纤维100%(装饰除外)或聚酯纤维70%锦纶30%(装饰除外)
例2:人棉57% 锦纶33% 涤6% 氨纶4%
问:“人棉”、“涤”是否规范?标注是否正确?
答:不正确。人棉、涤名称不规范。行业内习惯是将粘纤称“人棉”,但不是标准规定名称;涤是涤纶,是聚酯纤维的一种。根据GB/T 4146.1-2020《纺织品 化学纤维 第1部分:属名》,
应改为标注如下:
粘纤57% 锦纶33% 聚酯纤维6% 氨纶4%
例3:填充物:100%晴纶
问:100%晴纶是否规范?
答:不规范。“晴纶”名称不规范,应是“腈纶”。
建议的标注如下:
填充物:100%聚丙烯腈纤维或100%腈纶
例4:96%再生素纤维 4%氨纶
问:96%再生素纤维4%氨纶。“再生纤维素纤维”误写成“再生素纤维”是否正确?
答:不正确。“再生素纤维”非标准名称,正确标注为“再生纤维素纤维”。
建议的标注如下:
96%再生纤维素纤维 4%氨纶
例5:填充物:72%聚酯纤维28%蛋白改性乙烯醇纤维(大豆蛋白纤维)
问:是否可以标注为蛋白改性乙烯醇纤维(大豆蛋白纤维)?
答:不可以。“蛋白改性乙烯醇纤维(大豆蛋白纤维)”不规范,按照GB/T 4146.1-2020《纺织品 化学纤维 第1部分:属名》可标注为“聚乙烯醇纤维(含有蛋白)”或按照GB/T 29862-2013标注为“蛋白改性聚乙烯醇纤维”。
建议的标注如下:
填充物:72%聚酯纤维 28%聚乙烯醇纤维(含有蛋白)或填充物:72%聚酯纤维28%蛋白改性聚乙烯醇纤维
例6:竹纤维48% 莫代尔48% 聚酯纤维4%
问:竹纤维是否为规范名称?
答:是的。竹纤维为规范属名。
但是,要确定是真正的竹纤维还是竹浆纤维。竹浆纤维是粘纤,是将竹片做成浆粕再湿法纺丝制成纤维,其制作加工过程基本与粘纤相似,是一种再生纤维素纤维,其本质仍是粘纤,不能称其为“竹纤维”。而竹纤维则是天然纤维,根据GB/T 11951-2018《天然纤维 术语》 “竹纤维”是指从竹子的茎部取得的纤维,是继棉、麻、丝、毛之后的第五大天然纤维。
例7:锦纶86% 氨纶14%
问:纤维含量是否可以标注至整数位?
答:可以。GB/T 29862-2013中5.1条款:“纤维含量以该纤维的量占产品或产品某部分的纤维总量的百分率表示,宜标注至整数位”。因此纤维含量可以标注至整数位,也可以保留一位小数。
例8:面料:纯粘纤
问:纤维含量可以标“纯粘纤”吗?
答:可以。GB/T 29862-2013中6.1条款:“仅有一种纤维组分的产品,在纤维名称的前面或后面加‘100%’,或在纤维名称的前面加‘纯’或‘全’表示”。
例9:标称:聚酯纤维90% 棉10%;实测:聚酯纤维85% 棉15%
问:纤维含量是否合格?
答:不合格。根据GB/T 29862-2013,标称:聚酯纤维90%±5%、棉10%±3%,棉含量超标,判定不合格。
求知君:如何规范标注纺织品中的纤维含量
广纺君:正确标识纺织品纤维含量的建议:
1. 熟悉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及相关产品标准并按其要求正确标注。
2. 纤维含量分析是技术活,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分析能力和设备才能得出正确的纤维含量数据。
3. 最省力的办法是交给专业的检测机构检测,按其出具证书数据制作标签。
本机构是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可以为您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欢迎致电020-61302688咨询,我们将会竭诚为您服务。